自有品牌,一般指零售商自有品牌,通常指工厂进行代工生产,卖场、超市、百货公司等零售商冠以自有品牌标签并仅在自有商超连锁门店进行营销的产品。自有品牌产品生产模式包含但不于零售贴牌、零售OEM等。
拖把行业之所以乱象频发,与良好的行业前景息息相关。近些年,我国拖把行业在经济发展和消费升级的拉动下,保持了较快增长,产品市场十分广阔。据商超卖场数据调查显示,2016年拖把在整类清洁用品的销量中约占40%,是受关注的清洁用品。拖把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产业也进一步集中,大型企业集团不断壮大,拖把产业聚集区和知名拖把
自有品牌,简称PB,又称为商店品牌,是指零售企业从设计、原料、生产、到经销全程控制的产品,由零售企业指定的供应商生产,贴有零售企业品牌,在自己的卖场进行销售,实质上是零售业的OEM产品。特点是自产自销商品,省去许多中间环节,使用自有品牌的商品可以少支付广告费,进行大批量生产、销售,可以取得规模效益,降低商品的销售成本。
OEM生产,也称为定点生产,俗称代工(生产),基本含义为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渠道.
原始设备制造商具体的加工任务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同类产品的其他厂家生产。之后将所订产品低价买断,并直接贴上自己的品牌商标。这种委托他人生产的合作方式简称OEM,承接加工任务的制造商被称为OEM厂商,其生产的产品被称为OEM产品。可见,定点生产属于加工贸易中的“代工生产”方式,在国际贸易中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
OEM是社会化大生产、大协作趋势下的一种必由之路,也是资源合理化的有效途径之一,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