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19届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供应链博览会将于2025年9月24日至26日在深圳会展中心(福田)盛大举行!
展会名称:2025第19届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供应链博览会
展会时间:2025年9月24日-9月26日
展会地点:深圳会展中心(福田)
主办单位: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
承办单位:深圳大世界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2025第十九届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供应链博览会将于2025年9月24日在深圳举办,展会由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深圳市合众源会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组织。2025第十九届深圳物流展面积将超100000+㎡,致力于为促进物流与供应链行业合作共融、整合升级、提升服务价值搭建展示交流的平台。本届展会期间将举办:2024第十三届深圳国际港口链战略论坛、第七届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高峰论坛、2024年第四届国际航空货运发展高峰论坛等精彩活动。
2025第19届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供应链博览会展位预定如火如荼进行中,不止一个“抢”字可以形容!
亮点纷呈,实力铸就口碑和品质
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供应链博览会(以下简称“物博会”)自2006年在深圳首秀以来,立足中国,辐射世界,历经17年发展沉淀,规模和影响力持续扩大,已成为全球物流与供应链行业发展风向标、集结全球物流与供应链智慧的盛会。数据统计,第17届中国物博会吸引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2000多家展商以及242000人次的全球观众参与。
2024年物博会回顾:
▶展览面积近100000㎡,设立了14大展区;
▶ 以“产业生态 世界平台 物流赋能引领未来”为主题;
▶来自全球40+个国家的2000+优质企业参展;
▶ 观众242000人次;
▶ 同期开展近70余场高端论坛和活动;
展品范围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港口航运
◆航空货运
◆国际展区
◆公路/铁路运输
◆物流地产/仓储园区
◆生鲜冷链物流供应链
◆智慧物流/IT信息系统
◆物流装备与技术
◆物流包装设备/包装材料
◆新能源汽车/专用车辆
◆跨境电商物流与供应链
◆跨境电商货源
深圳市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容积调整管理规定
章 总 则
条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包括普通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物流用地、仓储用地以及包含前述功能的混合用地。
本规定所称容积调整是指在维持原土地用途不变情况下增加建筑面积。
第三条 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但不属于闲置土地,或者虽属闲置土地但已根据闲置土地处置相关政策处置完毕,并可继续开发建设的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适用本规定。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用地和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土地(包括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留用土地)、置换用地须已全部建成并完成规划条件核实(规划验收)满2年。
已纳入土地整备实施范围、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不适用本规定。
划入文物保护范围、城市紫线、历史风貌区保护线范围的工业遗存等类型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容积调整的,可通过以下途径建设:
(一)利用已批未建用地进行建设,以及部分建成、已建成用地利用剩余空地进行建设。
(二)对现有厂房及配套建(构)筑物进行改扩建。
(三)拆除部分或全部建(构)筑物后建设。
(四)综合运用上述手段。
容积调整不得改变不拆除且已完成规划条件核实(规划验收)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建(构)筑物用途。
在原有建(构)筑物结构主体上进行改扩建的,需保证原有建(构)筑物主体的结构、质量和消防安全。
建(构)筑物拆除应以栋为基本单元,且不影响剩余建(构)筑物结构和质量安全。
第五条 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容积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节约集约用地。
(二)公共利益优先。
(三)符合产业发展导向。
(四)坚持自用为主。
第六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容积调整涉及的规划用地管理与监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具体负责所在辖区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容积调整工作,涉及对已生效法定规划容积进行调整的,应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市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容积调整涉及的产业发展导向、产业政策的统筹与指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制定容积调整涉及的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示范文本。
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容积调整涉及的产业准入、产业发展、拟贡献建筑物处置方案审批和后续产业监管。区政府相关部门依职能做好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容积调整审批相关的质量、消防安全等工作。